各学院:
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,提高试卷质量,落实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要求,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督导在17周开展试卷抽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检查范围
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开设课程的期末考试试卷,包括理论课程、考查课程、技能课程等试卷。按照各类课程全覆盖的原则随机抽查试卷,抽取份数不超过总数的10%。
(二)检查要求
按照《宿迁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》、《宿迁学院考试管理规定》等文件相关要求,检查试卷命题、教学大纲覆盖程度、题型、题量、分值设置、难易度、重复率、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方面的规范与质量。
(三)材料准备与报送
各学院提交试卷抽查材料包括:课程教学大纲,试卷(A、B卷),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,试卷审批表,上一届同课程考试试卷一份。在17周周三前报送至教务处考试管理科。
(四)评价内容
由督导组对试卷命题、教学大纲覆盖程度、题型、题量、分值设置、难易度、与往届试卷重复率、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进行打分与评价。
(五)结果反馈
试卷质量评价结果将反馈给教务处、学院和教师。
附件: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质量评价表.docx
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